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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开商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是否合法?
    原因,超过约定的交房时间仍未竣工验收合格,又不想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于是通知购房者来收房,并要求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部分购房者发现房开商未出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而拒签,部分购房者签字收房。后购房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律师分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开商应按约定时间交房,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除非出现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一些开发商出于不想赔偿违约金的目的,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或者之后将未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违反《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之规定。案件结果:法院认为,竣工验收合格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房开商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后才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时才满足法定交付的条件。在此之前即使购房者在《房屋交接单》《买受人声明》上签字亦不能视为有效交房,故房开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即向购房者赔偿违约金。
    黄荣高律师 黄荣高律师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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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携手银行利用机器人技术拦截诈骗案 8world
    在施工过程中,甲向丙购买砂石水泥用于工程建设,并与丙签订采购合同,甲未经乙同意加盖项目部印章。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甲方拖欠部分货款。丙以甲、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连带支付货款。代理过程:本人担任乙公司的代理律师,在仔细研究各方提供的证据后,发现在采购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双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应为公章或者项目部印章才能生效,如加盖其他印章应有授权或者法定代表人同意。”于是,以此理由提出主要答辩意见:因甲未经乙授权,加盖项目部印章,根据合同条款约定,采购合同对乙公司无效。而甲是实际买受人,应承担支付货款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甲向丙支付货款,驳回丙的其他诉讼请求。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理由与乙公司代理律师观点基本一致。律师分析及建议:目前,在建筑行业中,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情形,即建设单位通过中标或者其他形式承接某一工程项目后,再将该工程交由挂靠人施工,或者挂靠人通过自己的渠道揽到某一工程后,找到建设单位挂靠施工。建设单位一般按工程价款收取1-3%的管理费,缴纳与工程有关的税费,剩余的工程款再付给挂靠人。挂靠人因施工需要购买建材用于工程建设,如果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拖欠供货商货款,供货商一般会选择将挂靠人和建设单位起诉至法院,建设单位是否对挂靠人拖欠的货款承担给付责任?在挂靠施工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一般存在以下情形,不同的情形下,承担给付货款的主体不一样,具体分析如下:一、挂靠人以自己名义与供货商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或者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挂靠人与供货商之间存在订货、收货、结算、付款等的事实,在这种情形下,挂靠人是买受人,自己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建设单位不是买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不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二、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供货商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项目部印章,在这种情形下,挂靠方和建设单位一般视为买受人,建设单位对挂靠方拖欠的货款承担共同给付责任。三、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供货商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建设单位虽然没有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项目部印章,但在挂靠人的要求下,提供开票信息给供货商开票,接受供货商的货款发票,通过名下银行账户按票面金额支付货款给供货商,在这种情形下,有可能视为认可、参与挂靠人与供货商的买卖合同关系中,也有可能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四、挂靠人以建设单位的名义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没有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项目部印章,或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供货商表示不认可该份合同,且实际履行合同的是挂靠人与供货商,在这种情形下,挂靠人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但如果建设单位提供开票信息给供货商开票,接受供货商的货款发票,通过名下银行账户按票面金额支付货款给供货商,也有可能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五、挂靠人以建设单位的名义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加盖其他印章无效。挂靠人在无建设单位授权、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加盖建设单位的项目部印章,建设单位过后不认可,且订货、收货、结算也是挂靠人与供货商之间进行,在这种情形下,买卖合同对建设单位无效,由实际买受人即挂靠人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挂靠人拖欠的货款不承担给付责任。六、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给挂靠人,授权范围载明“负责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建材”、“签订经济合同”等等内容,挂靠人以建设单位委托人的身份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形下,挂靠人一般视为建设单位的委托人,有权代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对拖欠货款承担给付责任。七、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给挂靠人,授权范围仅为工程施工、验收,不包括签订经济合同、买卖合同,且供货商知悉并认可挂靠人的授权范围,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挂靠人以建设单位委托人的身份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但如果建设单位不认可,一般视为挂靠人无权代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对挂靠人拖欠的货款不承担给付责任。八、挂靠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刻制建设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项目部印章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建设单位过后不认可,且通过司法印章鉴定等等方式证明挂靠人所加盖的印章与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一致,或者挂靠人的该行为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在这种情形下,挂靠人一般承担给付货款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挂靠人拖欠的货款不承担给付责任。但如果建设单位否认印章的真实性,又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证明印章是挂靠人私刻,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挂靠人拖欠的货款承担给付责任。九、挂靠人盗窃建设单位的印章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形下,建设单位一般也要证明印章被盗的事实,或者公安机关查实印章被盗事实对挂靠人依法处理,才有可能免除给付货款的责任。在挂靠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除了以上情形外,可能更加复杂多变,应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承担给付货款的主体。作为建设单位,如果想免除对挂靠人拖欠货款承担给付的责任,首先,应加强公章、合同专用章及项目部印章的管理,杜绝挂靠人未经允许在买卖合同、结算单、对账单、欠款单等材料上加盖上述印章。如果发现印章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如果授权挂靠人的范围不包括签订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应在授权委托书载明,并尽可能将委托书的内容通过书面、短信、邮件、微信等形式送达给供货商(优先考虑书面形式送达供货商签收),使供货商知悉。最后,对于挂靠人与供货商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尽可能由挂靠人支付货款,不从名下银行账户代挂靠人支付货款。如果确实需要代付,建议办理代付的相关委托手续。
    黄荣高律师 黄荣高律师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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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要件欠缺,无罪不予起诉
    用刑事法律理论、原则,在对刑事案卷材料逐一甄别过程中,聚焦矛盾核心,发掘出对当事人有利证据材料并精准提炼,以有针对性地驳斥犯罪指控漏洞,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将三处承包山林上种植的数十亩杉树卖给买主王某、肖某砍伐。双方签订了简单协议,没有约定由谁办理砍伐证。出卖时的三处山林包括李某事先办理好砍伐证的一处山林,但该砍伐证在出卖时已经过期。买主在雇人砍伐杉木运输途中被林业公安查获,公安机关在侦查后,以买主王某、肖某和出卖方李某夫妇共同涉案滥伐林木犯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辩护基本思路和要点:1、本案查明无证砍伐林木面积、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刑事主体、客体要件均没有争议。2、李某夫妇主观上是否存在滥伐林木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这是认定李某夫妇是否构成本案犯罪之关键。3、客观方面,李某夫妇本人并未直接实施滥伐林木行为,但基于本案系共同犯罪案件,即李某夫妇对滥伐是否存在帮助或者放任?4、主观方面,李某夫妇是否尽到出卖人防止滥伐的通常合理谨慎注意义务?这对于认定李某夫妇主观是否存在故意(间接故意)至关重要。5、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往往通过客观行为得以体现,本案现有证据是否能确凿证实李某夫妇主观故意?证据排除、收集:1、出卖人李某夫妇供述与买主王某、肖某供述出入较大,特别是对于涉案林木砍伐证已经过期买主是否明知这一关键事实,双方完全对立,且买主多次供述存在时间、人员上差异,存在证据排除可能;2、关键证人王某某证词虽明显有利于买主,但该证人对部分事实描述存在违背常理的瑕疵,且该证人与买主有亲戚关系,该利害关系证人证言存在瑕疵,应予排除;3、证人顾某证言虽明显利于买主,但在时间、地点上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矛盾,存在证据排除可能;4、李某妻子微信聊天提到委托证人顾某帮办理砍伐证延期一事,时间发生在滥伐前,这一证据跟其他证据结合,能证实李某夫妇已履行防止滥伐的注意义务。应固定好证据原件,整理好复印文本提交办案机关;5、从案件材料中发现证人顾某、犯罪嫌疑人王某有多年从事买木材砍伐经历,有多次自己办理砍伐证的经验,申请司法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无罪主要辩护意见形成和主要无罪观点:1、出卖方无办理采伐证的合同义务。在无合同约定情况下,出卖人的义务仅是将林木交付给买方,至于如何办理采伐证?如何砍伐,则不属于卖方义务;2、本案买卖协议为格式条款,在双方对办证义务各执一词时,应本着公平原则,作出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买方不利,而有利于卖方的合同解释;3、从合同实际履行看,可以得出办理砍伐证的义务明显属于买方的合理结论;4、《刑法》及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并未将出卖采伐证过期的林木纳入刑事范畴、规定为犯罪行为时,不能擅自设立罪名定罪,不能五项度对滥伐作扩充性解释,否则,将无形扩大刑事打击面,不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5、李某夫妇不存在与买主王某、肖某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6、本案现有证据相结合,能证实李某夫妇已经尽到出卖人的谨慎注意义务,充分说明李某夫妇没有与王某、顾某滥伐涉案林木的主观故意;6、本案证据在证实同一事实方面存在多处相互矛盾、对立,尽管经过退侦补充侦查后,仍未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无法达到证实李某夫妇滥伐林木犯罪程度,应本着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认定李某夫妇无罪;7、本案李某夫妇犯罪要件明显欠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无罪不起诉的获得和办案体会: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及时将依法获得证据提交检察机关,在提交初步辩护意见同时申请司法机关调取相关证据,并与承办人认真交换、沟通法律意见,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根据补充材料,多次提出相应辩护意见,并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及负责人法律意见沟通,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不懈努力与坚持,检察机关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后最终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李某夫妇作出无罪不起诉意见。本案得以成功办理,关键得益于从犯罪要件构成上入手,紧紧针对全案证据在证实犯罪构成上的缺陷和矛盾,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满足犯罪构成要件的致命弱点,提出有杀伤力、足以推翻指控犯罪意见的辩护反驳意见,才能峰回路转,才能最终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庆才律师 刘庆才律师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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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充分举证,当事人得以免除购买付款义务的成功案例
    某公司起诉支付100多万元的试用设备价款。覃汉扬律师代理广西某通讯公司参加诉讼,经过严密的举证、质证与辩论工作,该案获得让广西某通讯公司都感觉意外的全胜!基层、中级、高级法院均驳回北京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判决文书:(2015)金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2015)河市民二终第335号民事判决书
    覃汉扬律师 覃汉扬律师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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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解除合同后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和影响
    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3.解除后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4.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属于约定解除。提醒您,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属于法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三、解除合同的期限多久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是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适用除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李东律师 李东律师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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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行行长:加拿大“越来越接近”降息
    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
    熊潇敏律师 熊潇敏律师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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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建设项目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
    熊潇敏律师 熊潇敏律师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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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作用及申请手续有哪些?
    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
    熊潇敏律师 熊潇敏律师
    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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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工程建设法律知识
  • 南宁工程建设法律专辑
  • 施工资质办理的流程
    施工资质办理的流程
      施工资质办理的流程是到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然后是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和公示,最后是审核无误的,则是会发放资质证书。具体是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申请表等材料。
    建筑公司资质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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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施工资质是什么
    工程施工资质是什么
      工程施工资质是指相应企业可以施工的资格和能力,如果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则不可以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申请工程施工资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其他的材料。
    工程承包资质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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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资质申请要找哪个部门
    施工资质申请要找哪个部门
      施工资质申请要找省建设厅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施工资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是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文件。
    工程承包资质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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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破工程二次转包是否合法
    爆破工程二次转包是否合法
      爆破工程二次转包是不合法的,承包单位是不可以将自己的工程进行转包的。工程转包的合法要求是合同应当规范,没有超出转包比例,不得转包国家有关原则性重要工程,以及其他的情况。
    工程转包纠纷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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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设计变更需要的资料有收取工程款的凭证、发包方供应材料的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证明等。改变工程的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的材料品种等都有可能造成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管理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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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解码丨摘掉“小眼镜” 杜绝“小胖墩” 挺直“小背脊”——学生常见病如何“多病共防”?
    新华解码丨摘掉“小眼镜” 杜绝“小胖墩” 挺直“小背脊”——学生常见病如何“多病共防”?
      工程质量纠纷的法律时效一般是三年。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流程包括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经过审核、缴纳费用、等待开庭通知、开通审理、法庭调查等。
    工程质量事故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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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
    工程可以垫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以下就是安信10平台app下载中心小编为您整理的垫资施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垫资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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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必须要严谨,毕竟工程通常涉及的资金、社会安全问题都是很大的,项目方必须严格把控工程过程。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安信10平台app下载中心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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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承包合同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向发包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的经济文件。其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其计算方式主要有按月计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建设项目,目标计算方式或者分段结算等方式。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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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内容大致包括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规定、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等基本规定内容。建筑法属性属于法律而不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宗旨是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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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夜间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夜间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夜间许可施工合同办理是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提交,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不符合的,通知施工单位,并书面告知理由;在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进行申请办理;有效期是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
    夜间施工许可证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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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索赔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索赔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索赔申请书是需要写明工程名称、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索赔金额的计算等等,同时还需要处理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协商处理原则,都是需要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索赔范围包括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和其他索赔。
    工程索赔申请书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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